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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快IPO誕生!中廣核電力過會第二天拿到批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19年第89次發審委會議於2019年7月25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中國廣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2019年7月26日,證監會按法定程序核準,了以下企業的首發申請:中國廣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中國廣核集團持有公司64.2%的股份,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國資委持有中國廣核集團90%的股權,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待此次股份發行後,中國廣核集團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將下降至57.78%。

中廣核電力已於2014年12月10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交易。本次發行A股股票並上市後,中廣核電力將同時在上交所及香港聯交所上市交易。

中廣核電力從事以核電和其他清潔能源為主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等。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國務院國資委、恆健投資分別持有中國廣核集團90%和10%的股權。

財務數據顯示,2016年至2018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30.26億元、456.33億元、508.27億元;淨利潤分別是91.19億元、127.24億元、136.81億元。

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擬在深交所上市,發行不超過50.5億股,募集資金150億元。

中間要經歷很多步驟。證監會批文時間:發審委通過+30日,此期間內任何1天均可批文,但不能超過30日。

定增完成時間:證監會批文日+21日,此期間內任何1天均可完成,但不能超過21日。

定增完成時間從今天算還有48日,48日是最長時間,此期間內任何1天均可完成。

對於參與IPO的企業來說,原本以為只要通過發審委審核成功過會就能高枕無憂,坐等發行。但現實的答案是否定的,對於這部分企業來說,即使已經過會,但是批文卻遲遲下不來,這難免會讓這類企業擔憂萬一政策有變,上市之路恐將再次生變。

所謂“夜長夢多”,大概就是這樣的道理。

從通過發審會到拿到IPO批文,IPO企業還有很多工作要去完成,例如會後事項審查、重大事項提示、封卷等工作。那麽,這個拿到批文一般要多長時間呢?

過會到獲取批文的平均時長為40多天

IPO過會到獲取批文的平均時長為一個多月,最短的只需10天。

在今年上半年過會且獲得批文的有40家企業,從過會到獲取批文的平均時長為41天(一個多月),最長的100天(深圳欣銳科技),最短的10天(中源家居、江蘇金融租賃)。

過半企業拿批文時間超過平均值(41天),有23家IPO企業,佔比57.5%;低於平均值的有17家,佔比42.5%。

然而,如今,證監會核準批文的節奏緩慢,基本維持在一周核準1-2家。

證監會核發IPO批文

2019年7月26日,證監會按法定程序核準了以下企業的首發申請:中國廣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安福縣海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業及其承銷商將分別與交易所協商確定發行日程,並陸續刊登招股文件。

證監會審核通過到批文下發需要多久?

這裡審核通過有兩種情況,一是定增的審核,二是重組上市的審核,下面分別來看看。

一、定增

1、時間:

三個月左右,最長是六個月!

鑒於定增條例規定,定增公司在證監會核準後,若該公司從核準算起6個月內未實施定增,則定增將被強製取消。屬於利空。一般上市公司收到證監會的定增批文都是在上市公司定增被核準的3個月內收到。剩餘三個月公司接洽定增人募集資金

2 定增對象:

發行對象有兩種,一種是事先確定好了的對象,這種鎖定期36個月,

另外一種是拿了批文後市場詢價確定的,鎖定期12個月。

前者的話,因為價格確定比較早,拿批文的時候過了大半年甚至超過1年,股價很可能倒掛了,倒是容易出現違約,一個比較有名的案例是蘇寧2012年做的那次非公開,發行價12塊多,市價7塊多,新華保險就違約了。

所以一般當市價明顯低於發行底價的時候,上市公司和保薦人都不急著實施增發,一是怕違約,二是難賣掉(或者說根本賣不掉)。

3 定增價格:

如果全部發行對象都是提前找好的定價是按照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價均價的90%定價

二、上市

快的話2個月內換名上市,長的話必須經歷10個月的等待,因為企業吸收合並,從通過證監會審核、準許合並,到正式拿到證監會合並批文,要經歷存續公司變更登記、被吸收公司的申請注銷登記、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實施債權人的保護程序、審批機關、海關和稅務等機關核定、合並後公司住所地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和國家工商行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工商總局)授權的登記機關審批和登記、合並公司投資總額相應權限的審批、合並的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外經貿部)審批、合並或分立而解散原公司或新設異名公司,征求擬解散或擬設立公司上市的審批等等。

過程比較多,手續辦理複雜,所以,不會有那麽快的時間就可以得到批文。

中國廣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審核結果

1、中國廣核集團目前尚保留了十家從事核能發電但尚未接近投入商業運營的公司。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目前保留的各項業務涉及相關核電工程的基本情況,未將保留業務注入發行人的理由是否充分;(2)保留業務未來注入發行人的觸發條件、定價機制,保留業務相關資產注入時是否能充分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3)除保留業務涉及項目之外,由中國廣核集團或發行人主導的新核電項目,是否都已經由發行人負責前期研究及準備,除保留業務之外,是否存在新增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的可能,中國廣核集團出具的承諾是否具有可行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存在發行人為控股股東及其控制的企業代墊款項情形。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台山核電代付EPR技術轉讓合約款時間,收購後是否仍存在代付款項情況,發生原因及合理性;(2)未能將EPR技術轉讓合約的受讓方變更為台山核電的原因,未來使用相關技術是否存在協議約束或障礙,技術使用定價原則,是否對發行人獨立性產生影響;(3)發行人代付電費、社保費和住宿費等款項的原因及合理性,發行人與中廣核華盛投資、財務公司、中核建等公司資金存放及往來的具體原因和合規性;(4)前述資金佔用情形產生的原因及後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是否存在新增墊付資金的情形,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構成首發障礙。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核服集團主要向中國廣核集團及其下屬企業提供綜合業務服務,鈾業公司供應原材料。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核服集團向發行人提供服務的類型,及各類型服務的收入佔比,發行人向核服集團採購該等服務的合理性及必要性;(2)發行人與核服集團交易的定價機制,定價政策是否保持穩定;(3)未將核服集團納入上市範圍的合規性;(4)鈾業公司供應鈾原料數量佔發行人採購數量的比例及合理性;(5)鈾業公司向發行人供貨的定價機制,定價政策是否保持穩定,是否對發行人獨立性產生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發行人在集團財務公司存放的資金餘額較高,另外報告期自關聯方拆入資金每一年均超過210億元。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發行人存放財務公司資金的風險防範措施及其有效性,財務公司的存款是否主要來自於發行人;(2)報告期內發行人存放在財務公司的資金是否存在無法及時調撥、劃轉或收回的情形;(3)發行人與財務公司有關金融服務協議的具體內容,發行人在財務公司存貸款的金額限額、期限、存貸款利率、資金管理、資金調撥權限等方面的約定;(4)存貸款利率定價的公允性,存在外部借款利率最低值低於發行人向關聯方借款利率最低值的具體原因,認定“同時期、同地域未發生發行人向關聯方借款利率高於向外部商業銀行借款利率的情況”的依據。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報告期發行人收入持續增長,毛利率呈持續下降趨勢,但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境內電價管理體制及發行人上網電價的定價機制,說明報告期不同定價機制下收入構成情況及相應度電收入變動原因,對發電業務毛利率變動產生的影響;(2)度電收入與可比公司的差異情況及其合理性,度電收入影響因素的變動對發行人未來產生的影響及應對措施;(3)發行人建築安裝及設計服務收入確認及合約成本預計的具體方法及取得的具體依據,相關內部控制是否能有效合理保證其反映各報告期末的完工進度和預計成本;(4)發行人報告期因合約結算而追加或核減收入對當期利潤產生的影響,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5)核電設施採用工作量法計提折舊的原因、計提依據,首爐(初裝料)核燃料費用和核電生產人員準備費用的產生、攤銷及會計核算的情況。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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