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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的攝影師朋友們:視覺中國不是你們想的那麽無辜

獵雲網注:“盜版就是違法、維權天經地義”。這個說法當然是對的,但是,視覺中國這件事,絕不是這麽簡單的。維權是對的,但是把維權作為商業模式對嗎?文章來源:PRphoto(ID:PRphoto)作者:儲璨璨。

本來我不想說太多,但朋友圈很多攝影師朋友紛紛站隊力挺視覺中國,我就覺得應該站出來說點什麽了,大家的邏輯很簡單,“盜版就是違法、維權天經地義”。這個說法當然是對的,但是,視覺中國這件事,絕不是這麽簡單的。

1,維權是對的,但是把維權作為商業模式對嗎?

我們注意一下人民日報的這篇評論,這短短幾句話可不簡單,那是經過充分了解和思考之後的總結,其中就提到“商業模式”四個字,這四個字其實就是視覺中國真正出問題的地方。

什麽叫把維權作為商業模式?就是把通過維權獲取收益的手段當成公司一項重要的利潤來源。這樣做有問題嗎?當然有!

一般意義上的維權,就是我發現有人未經授權使用了我的圖片,要讓其停止侵權,當然也可以主張賠償,但重點是消除侵權的行為。

但如果把維權當成商業模式呢?那就意味著目標不是消除侵權,而是鼓勵侵權了,因為只有侵權增加,維權帶來的利潤才會增加,所以有人指控視覺中國釣魚執法,很多人不相信,但我認為,根據經濟規律和人性特點,一旦把維權當成商業模式,那釣魚執法就是必然會發生的。

這樣的公司會是一種什麽樣的價值觀?這就是為什麽那麽多自媒體痛恨視覺中國的原因,我相信不光是因為自媒體侵權,視覺中國維權導致懷恨在心那麽簡單。

視覺中國在處理侵權糾紛的過程中透露出來的價值導向和瘋狂趨利的態度才是讓大家不齒的真實原因。

經緯中國的張穎曾經發文說的就是這個事:

總有一天,果然被他言中。

2,視覺中國一直把提高版權意識掛在嘴邊,那視覺中國自己的版權意識怎麽樣呢?

給大家說個我經歷的真實故事,我差點把視覺中國給告了,因為侵權,是的,是我告他,不是他告我,視覺中國這家公司的版權意識究竟怎麽樣?

從這個故事裡你就能看出端倪了。

我們公司(PRphoto)去年受一汽-大眾的委託拍攝了一場寶來新車發布會,我們拍攝的現場圖片被一汽-大眾作為發稿圖片發給了到場的數家媒體使用,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匪夷所思的事情來了,其中一家汽車媒體收到了律師函,是的,來自視覺中國的律師函,聲稱這幾張照片的版權在視覺中國手上,該汽車媒體侵權。

一汽-大眾就開始調查,調查的結論就懷疑是PRphoto把照片上傳了視覺中國。

我們當然不能背這個鍋,PRphoto內部有嚴格的規定,嚴禁攝影師向圖片庫傳圖。事後幾經周折,發現是一個八竿子打不著的山東攝影師粱孝鵬把照片傳上了視覺中國,他的照片從哪兒來的呢?也是一汽-大眾發的公關稿……

這位粱孝鵬大概以為公關稿可以隨便用,沒有版權問題,就一時財迷心竅把照片上傳了視覺中國,而視覺中國拿到圖片就覺得他們已經取得了這些照片的版權,就開始告其他那些刊用了新聞稿的自媒體。

大家沒有覺得這中間少了點什麽嗎?隨便一個攝影師只要上傳圖片,視覺中國就認為它取得該圖片的版權,這是不是太草率了點呢?一點都不用核實、驗證、監管嗎?現在你知道國徽、國旗的照片為什麽在視覺中國的稿柯瑞面躺著了吧?現在你知道為什麽視覺中國的網站打不開了吧?裡面有太多炸彈需要清理了!

我們再看看視覺中國的工作人員對這件事情的回應:請注意,以下這些溝通是在我們向視覺中國發了律師函之後的溝通,換了一般自媒體都已經嚇得尿褲子了,但視覺中國法務部這位名叫唐莉莎的女士依然相當自信和鎮定。

這是1月16日接到律師函過後的回復。

我們來看看唐法務所說這些所謂原片的證據是什麽?

所謂的原片證據,竟然是幾張只有不到200K的電腦螢幕翻拍圖?!!您是不是誤解了原片的意思??!

在我們的強烈要求下,唐法務小姐又回復如下:

這次提供的證明是這樣的:

拜託,隨便一張照片都有這樣的信息,根本不能作為是他拍攝的證據好嗎?

那好,現在請你告訴我,你從視覺中國法務部這位唐小姐的溝通當中,看到版權意識了嗎?看到最基本的法律素養了嗎?我猜她們日常接受的訓練都是作為原告的一方,根本沒有作為被告的行事經驗吧?

當然,這只是視覺中國法務部的一位員工而已,作為整個視覺中國,說他們沒有法律意識是沒有道理的,利用合約條款來開脫自己的法律責任這一條還是用得很熟練的。

3,通過法律條款把責任都放在別人身上,然後自己絲毫不履行監管職責,這就叫有法律意識嗎?

我們來看看視覺中國的創始人柴繼軍先生是如何回復這件事的,柴先生我是舊相識,正是因為這個關係,我才沒有立刻起訴視覺中國,給他們留下一個處理的機會。在遇到完全不懂法的唐法務小姐之後,也是我主動拉柴先生進來解決問題。

因為柴先生畢竟懂行,所以問題很快搞清楚,但這個處理措施你是不是覺得眼熟?

1,圖片下線;

2,責任在上傳該照片的攝影師身上。

所以我們來看兩個邏輯:

1,如果視覺中國抓到自媒體侵權,絕不可能刪除照片就可以了事。但是別人抓到視覺中國侵權,他覺得下線就可以了;

2,視覺中國在跟攝影師的合約中寫明,攝影師需自行解決圖片的版權問題。有了這一條保障,所以只要攝影師上傳視覺中國就視為取得版權,如果自媒體盜用,那就是自媒體的問題;如果照片本身版權出了問題,那就是攝影師的問題;反正沒有視覺中國自己的問題。

多麽嚴密的邏輯!你怎麽能說他們沒有法律意識呢?!不但有法律意識,而是就是利用法律來獲取壟斷利潤呀!但是這樣利用法律來規避自己的責任、義務以及獲取利潤是不是太聰明了一點?因為以上幾點的原因,我想你已經意識到一個嚴重的問題了

4,這個口口聲聲要捍衛圖片版權的公司,他的稿柯瑞究竟有多少圖片的版權是乾淨的呢?

呵呵,鬼才知道。綜上所述,再次向攝影師朋友們表明我的態度,

1,視覺中國並不冤,某種程度上講,這是它要還的;

2,視覺中國雖然打著維護攝影師權益的旗號,但其實,攝影師只是它的工具和炮灰,別太高估了自己的份量;

3,別以為沒有了視覺中國,攝影師就徹底失去了保障,打破圖片行業的壟斷局面才會迎來攝影師真正的春天。

4,別總是覺得自媒體才是那些偷圖片的人,很多攝影師自己也是偷圖片的人,比如那個把PRphoto的圖片上傳到視覺中國去賣的粱孝鵬攝影師,你的行為已經對PRphoto的聲譽造成了嚴重的影響,這筆帳我會很快找你算的,你最好主動來找我。

文章的最後,再給大家推薦兩個比較到位的評論:

一則來自王星,一則來自牛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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