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火箭少女101啞火 利益和契約精神博弈背後

  文:陳茜

  地鐵廣告裡,火箭少女101的女團成員們還在為捧紅她們的平台——騰訊影片做代言。而在現實世界裡,少女們的原生經紀公司與新東家之間的利益博弈,卻正在更新。

資料圖資料圖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塊會是什麽味道。”吳宣儀的廣告詞如是說。但是,來自不同經紀公司的“火箭少女101”們,從走上這個舞台的第一刻,就應該預料到,未來的成名路將五味雜陳,甚至,自己的路已經不再屬於自己來規劃。

  是兩團並行,還是獨家經紀權?

  8月9日下午,孟美岐、吳宣儀原屬的經紀公司樂華娛樂、張紫寧原屬的經紀公司麥銳娛樂,聯合發布聲明稱,雙方已經於8月7日分別致函周天公司提前終止合作。三位藝人的“原生家庭”希望自己的藝人,盡快退出火箭少女101,不要再為“後媽”打工。海南周天娛樂公司即騰訊旗下具體承擔《創造101》項目的法人公司,2016年9月由企鵝影視全資控股成立,業務包含影視製作、發行、藝人經紀等。

  在聲明中,兩家公司給出的理由是,由於周天公司及“火箭少女101”經紀管理團隊不顧藝人身心健康,超負荷工作安排,造成藝人精神壓力大,甚至身體損傷、無法及時醫治。其次,獨斷專行,拋棄此前達成共識的“兩團並行”原則,拒絕孟美岐、吳宣儀兼顧原本所屬的“宇宙少女”組合。鑒於以上原因,作為原生經紀公司,為了保護自己的藝人,提出了提前終止合作的聲明。

樂華娛樂、麥銳娛樂的退團聲明樂華娛樂、麥銳娛樂的退團聲明

  按照此前簽訂的合約,出道後的“火箭少女101”的成員跟企鵝影視簽訂兩年合約,由企鵝影視授權龍丹妮成立的藝人經紀公司哇唧唧哇團隊來運營。據相關報導,選手以團體形象所獲收入和以個人形象(個人廣告代言等)所獲收入的分配方式,企鵝影視與原屬經紀公司將按照7:3的分成標準分配。

  雖然有合約在先,但是,在爆紅帶來的利益面前,先進行君子協商,如不達目的,則面臨著“短兵相見”。

  是樂華、麥銳不甘心為他人做嫁衣裳,不惜拋棄契約精神?還是騰訊這樣的大平台,變現心切,過度“壓榨”藝人,店大欺客,排擠原生經紀公司?由選秀節目而成立的“限定團”為何頻頻受挫?“共享經紀模式”目前為何在中國行不通?

  面對樂華娛樂、麥銳娛樂公司的退出聲明,騰訊將如何回應?是否存在超負荷工作安排造成藝人身心受傷?是否拒絕孟美岐、吳宣儀兼顧“宇宙少女”的工作?《商學院》記者聯繫了騰訊公司的品牌公關,對方表示官方聲明即是全部回應。

騰訊的回應聲明騰訊的回應聲明

  在騰訊周天公司的這份回應聲明中,騰訊指出,“全然不顧藝人身心健康,獨斷專行的處事方式”不屬實,單方面提出解約,無法律依據。

  在聲明中,騰訊強調,周天娛樂擁有火箭少女101成團後兩年內獨家經紀權,即獨家、全權代表女團全部11人在任何國家或地區安排演藝事業和活動的權利。未經同意,其他合作夥伴不可開展侵犯周天娛樂的正當權益的工作。

  但是,樂華在聲明中則表示,“兩團並行是雙方合作初始就已達成的共識,合約中對此亦有明確約定。”若要兩團並行,需經騰訊同意。如何並行,在落地執行時,必然會出現時間、利益上的衝突。可見,雙方的博弈,隨著節目不斷進入高潮,一直在較量。

  根據新浪娛樂在7月份的報導,根據30余頁的經濟合約內容明確可知,騰訊從一開始便與經紀公司簽署的是“割裂合約”,合約中亦不涉及“單方解約權”。據相關律師解釋,如果有解約權,還可通過違約賠償來終止合作。但在沒有解約權情況下,如果藝人方不履行合約,騰訊可以要求藝人不能上其它節目,並進行“封殺”。在市場較為規範、比較遵守契約精神的韓國,真有可能因此被“封殺”。而經紀公司也並不會與大平台撕破臉,因為練習生多,出道渺茫,這下能“躺著分錢”,何樂不為。即便真不願意合作,打解約官司,時間成本太高。在7月9日,有8家女孩所屬原經紀公司已同擁有“火箭少女101”團體經紀約的騰訊方代表進行了新的合約談判。

  可見,樂華和麥銳兩家是沒有談攏的。正如曾在樂華娛樂任職,也打造過女團的“一起拍電影”創始人張志遠在接受《商學院》雜誌採訪時所說的,只有偶像經紀公司足夠大,才可以跟管道來博弈,而不是在於共贏或者共輸。對於更多中小偶像公司必須得依靠管道的力量。

  平衡各方利益的契約是否存在?

  樂華娛樂自信有足夠的砝碼來與騰訊博弈。在火箭少女101這支能力參差不齊的少女團裡,出過道的孟美岐、吳宣儀無疑是最具實力和人氣的。作為團隊裡的杠把子,其原生經紀公司自然希望自己培養的藝人能走得更快,能更為自己所用。

  早在《偶像練習生》節目中,樂華娛樂與愛奇藝簽訂了兩團並行的合約,在節目成團的男團NinePercent九位成員中,有“樂華三子”—范丞丞、朱正廷、Justin。不過,在樂華的乾預下,他們一直以“樂華九子”的身份對外。而愛奇藝打造的NinePercent九位成員只在拍廣告和巡演時合體,基本各忙各的,而蔡徐坤等人氣偶像更是很少參與該團活動,基本名存實亡。

  吸取教訓了的《創造101》,騰訊雖然與經紀公司簽訂了“割裂合約”,但是,仍然沒能逃過與樂華娛樂的糾紛。

  目前,旗下擁有韓庚、周筆暢、范丞丞等藝人的樂華娛樂,在從新三板退出,賣身不成的情況下,正在尋求獨立IPO的關鍵階段。面對業績的壓力,樂華娛樂對旗下藝人的爭奪更加迫切。

  有網友在樂華娛樂官微評論下評價:“ 如果你們不能接受節目的條款和未來的定位那麽就不應該來參加選秀。 ”也有稱樂華娛樂沒有遊戲精神等等。

  而2016年成立的創業公司麥銳娛樂,也受益於偶像選秀節目的火熱,在資本市場贏得信任,在6月拿到了數千萬元A輪融資。麥銳娛樂創始人王叢還曾表示,“太需要這樣的機會了,很幸運我們被找上了。”在《偶像練習生》、《創造101》節目中,麥銳娛樂旗下的練習生李希侃、紫寧圈粉無數。但是,這次麥銳娛樂選擇和樂華一起“控訴”平台方,除了因聲明中紫寧的身體透支狀況,或也與利益分配歧義有關。

  辰海資本合夥人陳悅天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成團發布會推遲,可能是企鵝影視、哇唧唧哇的分成比例過大,導致多家經紀公司不滿,才會導致成團的發布會不得不取消。

  在上述新浪娛樂的採訪中,有經紀公司方代表表示:“作為公司來說,培養女孩女團已經砸了不少錢了,都希望能變現的嘛。至少你給我一個變現的可能性啊,但現在個人活動什麽都不讓接,就是基本斷了這條(財)路。”利益的分配不均是主要矛盾點。

  是平台助推的力量更大,還是,原生經紀公司的發現培養作用更重要,無法去拿尺子衡量,只能是互相協商。

  跟哪個東家更有發展需要抉擇

  除了經紀公司的阻撓,在火箭少女101女團成立後,騰訊為女孩們安排了密集的通告、演出、節目,排練和休息時間極少。

  新浪娛樂在上述採訪中還貼出了6月23日《101》比賽結束,到之前原定女團舉辦正式出道發布會的7月11日之間的行程基本如下:

  6月24日晚湖南衛視“畢業晚會”

  6月27日“麥當勞”廣告拍攝

  6月28-29日成團曲錄音

  7月1日-7月3日 成團曲排舞/能力測評

  7月4日-5日 拍攝某代言宣傳物料

  7月6日 浙江衛視“跑男嘉年華”

  7月8日 成團造型照、形象片相關拍攝

  7月9日 某電影主題曲錄製

  7月10日 出道發布會定妝、總彩排……

  最終,發布會確沒有如期舉行。

  不可否認,密集的工作安排同時也是保證女團熱度的方式。騰訊影片的真人秀節目《火箭少女101研究所》也在上線推廣。對於,藝人未來的發展來說,是回到原生經紀公司能得到更好的保護和發展,還是維持現狀,甚至是忍受這種高強工作更好?這種抉擇,每個人都會不同。

  對於平台急於變現,透支粉絲熱情的問題,在張志遠看來,“快速變現是有必要的,對於愛奇藝、騰訊等平台,必須盡可能為從偶像多接廣告代言,多賺快錢。因為,這類團體的合約只有一年半左右的時間,等過了時間,它就解散了。”

  這也意味著,這種通過選秀打造出來的“限定團”,從一開始就要背負更多流量變現的壓力。正如火箭少女們近日為騰訊影片拍攝的品牌宣傳片,重金打造的偶像團體,自然要在熱度未散時,為平台做服務。

  “造星只是綜藝節目的副產品,而打造偶像是唱片公司或經紀公司自己的事。”他指出,電視台或影片平台只是負責製作節目,吸引流量,但並不具備培養偶像以及繼續經營偶像的能力。真正有經營偶像能力的經紀公司,又沒有造星能力,必須依靠平台的流量,“這個問題亟待解決。”張志遠說。

  在接受採訪中,張志遠表示,中國目前通過集聚流量的快速造星模式需要變成體系化的慢速造星模式,培養真正的實力偶像。“沒有這樣的體系,即使一朝成名的偶像,基礎很不牢固。”張志遠表示,“打鐵還需自身硬,以後隨著競爭的激烈,類似楊超越這樣靠聚光燈聚集走紅的偶像,很難有第二個、第三個,最終必須得拚實力。”

  對於藝人自己來說,更多是身不由己。

  由於轉發暗諷楊超越等沒有實力選手的文章,遭到粉絲圍攻的紫寧曾感歎,“我現在不知道出道對我來說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我之前在公司練習時間也不長,我知道要成為一個很穩藝人還需要很長的時間,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勝任,我現在有點懵。”

  正如一飛衝天的火箭要把衛星送入運行軌道,需要多級發動機點火,持續提供動力。火箭少女們的成長之路才剛剛開始。

  這兩家原生經紀公司和騰訊之間後續的博弈將會如何收場,要麽為後續偶像產業的發展提供前車之鑒,要麽則是建設性方案。

責任編輯:劉萬裡 SF014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