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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退燒藥打開多久就不能用了?專家:記住一個公式


對於身體本身就比較嬌弱的孩子來說,乍暖還寒的春季是最容易引發各類疾病的時間,尤其是感冒發燒這類小毛病更是頻繁。寶寶一旦發燒,體溫超過38.5度就需要服用退燒藥降溫,現在較為常用的兩類退燒藥就是顆粒狀的和溶劑裝的,一般而言顆粒狀都是成包服用,不存在開封過期的問題,即便孩子較小,服用半包,剩下的不再繼續服用,寶媽可能隨手就扔掉了,不會留到下次使用。

但是對於懸濁液來說,一瓶通常有100毫升,而孩子每次所服用劑量一般在3-10毫升,所以孩子生病一次,基本都不會用完一瓶,這就出現了寶媽們心中存疑的問題,開封後多久的退燒藥還可以繼續使用?


開封後最多可以保存多久?

根據美國FDA組織制定的藥品使用標準,如剛出廠的液體藥品開封後,如果是在合適的環境下保存,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而我們買到的退燒製劑,一般不可能剛出廠,所以開了封的保存期限都不能超過6個月使用。


如何儲存開封的退燒藥?

一般藥物存儲都需嚴格按照說明書進行存儲,退燒溶劑應按照要求放置於陰涼、乾燥的地方,背光密封保存,若長期放置於光照好、溫度高的地方,很容易使藥劑發生變質。另外,根據兒科專家建議,此類藥物最好不要放於冰箱保存。其實很多寶媽在看完說明書後,會選擇陰涼的冰箱。但由於冰箱的低溫會使藥物某些成分結晶析出,導致藥物分層,這樣等用的時候就不容易再混合均勻了,自然藥效也就不敢保證了。


如何估算是否可用?

兒科專家就退燒藥保存期限問題,提出過一個特殊的公式,寶媽可以大體估算一下剩下的是否可用。公式為:剩餘有效期(月份數)×25%=可留存月份,也就是假如剩餘保存期限限為1年,也就是12個月,那麼藥劑保存時間不要超過3個月,否則藥效會大打折扣。前提是儲存方法得當。


退燒溶劑使用時寶媽需注意

1、不要幾種退燒藥一起用

當孩子發燒時,有些寶媽有時會胡亂著急,孩子吃了退燒藥,「怎麼溫度還是這麼高啊?是不是不管用啊?再吃一種吧!」這些想法和做法都是錯誤的。吃完葯觀察一段時間後,若孩子仍然溫度較高,寶媽應該及時就醫,不要在家盲目給孩子添加藥物。

2、低於38.5度不要急於用藥

有些沒有經歷過孩子生病的寶媽,一看到孩子難受的小表情,就六神無主了,恨不得生病的是自己,有時孩子溫度或許沒有到38.5度以上,但家長急於幫孩子減輕病痛,就忍不住提前服藥。這樣的做法會破壞孩子身上有益的菌群,對孩子害處大於益處。當然,有高熱驚厥史的孩子,醫生一般建議38度就要服用退燒藥了。

3、嚴格按照劑量服用

退燒藥說明上都有明確的用量指導,寶媽需要根據孩子的體重服用對應的量,切不可盲目增減藥物量,量少體溫遲遲不降,孩子繼續難受,過量時體溫下降快,但對孩子身體傷害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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