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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是17世紀的海上霸主,為何到明朝海域還要交保護費

文/寂寞的紅酒

荷蘭,位於歐洲西北部,是一個風景秀麗、經濟富裕的資本主義國家。歷史上,荷蘭曾風光一時,在17世紀是稱雄一時的海上霸主,是當時最強盛的海上殖民帝國。憑借強大的海軍力量,荷蘭人在世界各地到處搶奪殖民地,荷蘭的商船和艦隊橫行海上,是世界海洋上的一霸。不過荷蘭人那麽厲害,但到了中國海域就慫了,不僅不敢搶劫掠奪,而且還要向中國交納保護費,以獲得中國的庇護。荷蘭是當時的海上霸主,為何到中國海域還要交保護費?

首先,雖然荷蘭是17世紀的海上霸主,但荷蘭的霸主地位是相對的,而且是不穩固的。當時荷蘭擁有世界上最多的商船和最強大的海上力量,但作為一個世界海軍強國,荷蘭的海軍力量非常分散,荷蘭人不能保證他們在每個海域擁有絕對的優勢,比如在中國海域。當時在中國海域勢力最大的海上力量是鄭氏海商集團。荷蘭雖然在整體實力上超過鄭氏集團,但在遠東海域並不佔有優勢。

鄭氏集團是明朝末期盤踞在中國東南沿海一帶的海商集團(亦商亦盜),鄭氏集團的老大是鄭芝龍,也就是鄭成功的父親。鄭芝龍早期投靠僑居日本的大海商李旦的門下,由於聰明能乾,成為李旦的左膀右臂。鄭芝龍幫助李旦把事業越做越大,李旦集團成為遠東地區屈指可數的大海商之一。李旦去世後,把在台灣一帶的勢力和產業交給了鄭芝龍,鄭芝龍從此自立門戶,並在各路海商中崛起。鄭芝龍控制了整個台灣海峽,成為了東南沿海的一霸,連荷蘭人都不得不與他合作。

野心勃勃的鄭芝龍崛起後,不僅劫掠商船、從事走私貿易,而且還騷擾東南沿海,連大明朝都拿他沒辦法,東南沿海的明軍被他搞得疲於奔命。1626年至1628年,由於東南沿海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大量破產者和無業者投奔了鄭芝龍,鄭芝龍的勢力因此急劇膨脹。由於鄭芝龍勢力太大,明朝無法制服,所以就改為招安,派人招安了鄭芝龍。

鄭芝龍招安後,成為了大明朝的遊擊將軍,他的事業發展的更快了。鄭芝龍團夥搖身一變,從海盜走私集團發展為合法的海上貿易壟斷集團,勢力擴展到日本和東南亞一帶,成為了遠東地區的海上霸主。鼎盛時期的鄭芝龍有部眾10萬,戰船上千艘,是世界海盜中的“巨無霸”。鄭芝龍勢力的膨脹導致了荷蘭人的恐懼,為了壟斷遠東的海上貿易權,荷蘭人對鄭氏集團和大明朝發起了挑戰。結果,在雙方的交鋒中,荷蘭人被打的抱頭鼠竄,再也不敢和鄭家叫板,從此夾起了尾巴做人。此後,荷蘭不得不向鄭家屈服,每年向鄭家交納足額的保護費,以保證自己船只在遠東海域的安全。連世界海上霸主荷蘭都要向鄭家交納保護費,鄭家的勢力可見一斑。都說加勒比海盜厲害,當年中國海盜也不差,當時除了鄭家,有哪個海盜團夥敢公然和荷蘭人叫板。當時的中國海盜真牛啊,絲毫不比西方海盜遜色。

參考資料:《鄭芝龍:十七世紀的閩海巨商》、《鄭芝龍海商集團研究》、《風帆時代的海上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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