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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電動車充電起火!廣州11人深夜被困火場

南都訊 記者連楷 通訊員消宣 5月15日晚,白雲區人和鎮鴉湖村一出租屋發生火災,多人被困。廣州消防部門當晚22時43分接到報警後迅速到場,最終成功將被困人員救出,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據介紹,消防員到場時發現,位於三樓位置有一條用衣服捆綁的簡易救生繩,有一名男子正在進行自救,已經快滑降至一樓,在該男子之前已經有對夫婦已經利用該繩索逃學生。經了解,著火建築是一棟出租屋,共五層,鋼筋混凝土結構,起火物質為停放在一樓樓梯間內的電動車,此時現場一樓整個樓梯間已經被大火包圍。

隨後消防官兵分別二樓、四樓以及天台共搜救出11名群眾,其中有一名孕婦及2名小孩。10分鐘後,現場火勢被控制。官兵立即將樓上人員疏散至一樓安全區域。

經現場民警了解,事故初步懷疑為一樓樓梯口處停放的電動車充電過程中發生短路起火引起。

據廣州消防介紹,數據統計顯示,2013-2017年五年間,廣州發生電動車火災482起,死亡26人,受傷21人,直接財產損失1467萬元,佔到火災死亡人數的26.26%,受傷人數的31.34%。

482起火災中,有340起發生在夜間20時至次日8時,佔到電動車火災起數的70.54%,其中造成人員死亡的電動車火災均發生在此時間段!

2013年11月2日1時許,廣州白雲區太和鎮一棟6層居民樓首層發生電動車火災,過火面積50平方米,5人身亡。其中4人(兩對母子)在樓道充滿濃煙的情況下,盲目沿樓梯逃學生,因吸入過多煙氣死亡。另有1名老人跳樓傷重不治身亡。

另外,2016年荔灣“5.27”致死2人火災等幾起事故,均是將電動車蓄電池單獨拆掉後放在室內充電造成。

據統計,約五成電動車火災發生在充電過程中

實驗:電動車起火後5分鐘溫度上千

2016年12月6日,廣州市警察消防支隊、交通警察支隊聯同中山大學消防科學技術重點實驗室等,在廣州市某廢棄樓房內進行了一次電動車燃燒實驗。

實驗數據顯示,電動車起火約5分鐘後,周邊最高溫度達到1079.5℃。6.5分鐘後,頂樓4層一氧化碳濃度已達772ppm(注:ppm為百萬分比濃度)。

當一氧化碳濃度超過100ppm時,人會產生頭暈、乏力等不適感;濃度超過600ppm,短時間內就能引起中毒窒息死亡。

2016年8月29日凌晨2:45,深圳寶安區沙井街道馬鞍山社區安山四路一出租屋發生火災,共造成7人死亡,其中5人吸入過多煙氣窒息死亡,2人因逃學生踩踏及不慎墜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原因就是電動車充電時起火。火災過後,出租屋現場已經變成一片廢墟。

消防部門提醒,充電行為不安全,很容易引發火災。蓄電池超時限過度充電、私拉亂接臨時電線、充電器和蓄電池型號不匹配,在樓梯間、樓道、安全出口等人員疏散區域充電等都存在隱患。消費者不應在建築內停放電動車或充電,不應拉“飛線”為電動車充電。建議每半年至一年對電動車做一次檢查,一年半到兩年半定期更換電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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